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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型防爆秤與隔爆型防爆秤的區別!
來源:未知 添加時間:2018-04-26 15:04:40 瀏覽次數:0次
在平時電子秤的選購過程中,有不少朋友遇到這樣的問題,就是化工、煤礦、生物制藥、石油等含有可燃氣體使用環境下,電子衡器(電子秤)有的是隔爆型,有的是本安型,那么究竟什么樣的是隔爆型?什么樣的又是本安型?該如何選擇呢。今天就這一問題,為大家做一下詳細介紹。
防爆秤在日常使用過程中,經常處于粉塵、易燃易爆氣體、蒸汽或霧狀的可燃物質(如:CH4,C2H2,C2H4,NH3,CO,C2H5OH等)所占比例較高的工業環境中。這是如果使用無防爆認證的儀器儀表,極易因為水或粉塵進入其內部而產生短路或爆炸事故,為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此時就需要使用防爆型的產品。
防爆型產品的外殼上一般有以下標志,具體含義如下:
1. ①Ex----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CQST)認證標記。
2. ②d----隔爆型:是指儀表殼體能承受已進入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內部爆炸而不受損壞,并且通過外殼上的任何結合面和孔不會引燃由一種或多種氣體或蒸汽所形成的外部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外殼。
3. ia----本安型:是指電路系統,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儀器設備。
4. ③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Ⅱ——工廠用電氣設備。
5. ④Ⅱ類按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最大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分為ABC三級,標志IIB的設備可適用于II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記IIC的設備可適用于IIA、IIB的使用條件。
6. ⑤最高表面溫度T6:85℃。按設備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至T6六個組,是指儀表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溫度組別 自燃溫度T(℃) 常見爆炸性氣體 設備允許表面溫度(℃)
T1 T≥450 氫氣、丙烯腈等 46 種 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 47 種 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種 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種 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 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85
關于本安型防爆秤介紹
本質安全源于按GB3836.1-2000標準生產,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器設備的分類,防爆電器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等種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特征是其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即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也就是說該類電器不是靠外殼防爆和充填物防爆,而是其電路在正常使用或出現故障時產生的電火花或熱效應的能量小于0.28mJ, 即瓦斯濃度為8.5%(最易爆炸的濃度)最小點燃能量。

電子衡器(電子秤)包括:電子臺秤、電子地磅、電子汽車衡、電子鋼瓶秤、電子倒桶秤等使用的本安型防爆接線盒

電子臺秤使用的防爆電池組


電子衡器(電子秤)使用的本安型防爆儀表
關于隔爆型防爆秤介紹
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結構里的一種,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并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 3836 2標準)。
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 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 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 結 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于1、2區場所。

電子衡器(電子秤)使用的隔爆型儀表
防爆秤在日常使用過程中,經常處于粉塵、易燃易爆氣體、蒸汽或霧狀的可燃物質(如:CH4,C2H2,C2H4,NH3,CO,C2H5OH等)所占比例較高的工業環境中。這是如果使用無防爆認證的儀器儀表,極易因為水或粉塵進入其內部而產生短路或爆炸事故,為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此時就需要使用防爆型的產品。
防爆型產品的外殼上一般有以下標志,具體含義如下:
1. ①Ex----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CQST)認證標記。
2. ②d----隔爆型:是指儀表殼體能承受已進入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內部爆炸而不受損壞,并且通過外殼上的任何結合面和孔不會引燃由一種或多種氣體或蒸汽所形成的外部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外殼。
3. ia----本安型:是指電路系統,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儀器設備。
4. ③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Ⅱ——工廠用電氣設備。
5. ④Ⅱ類按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最大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分為ABC三級,標志IIB的設備可適用于II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記IIC的設備可適用于IIA、IIB的使用條件。
6. ⑤最高表面溫度T6:85℃。按設備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至T6六個組,是指儀表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溫度組別 自燃溫度T(℃) 常見爆炸性氣體 設備允許表面溫度(℃)
T1 T≥450 氫氣、丙烯腈等 46 種 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 47 種 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種 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種 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 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85
關于本安型防爆秤介紹
本質安全源于按GB3836.1-2000標準生產,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器設備的分類,防爆電器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等種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特征是其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即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也就是說該類電器不是靠外殼防爆和充填物防爆,而是其電路在正常使用或出現故障時產生的電火花或熱效應的能量小于0.28mJ, 即瓦斯濃度為8.5%(最易爆炸的濃度)最小點燃能量。

電子衡器(電子秤)包括:電子臺秤、電子地磅、電子汽車衡、電子鋼瓶秤、電子倒桶秤等使用的本安型防爆接線盒

電子臺秤使用的防爆電池組


電子衡器(電子秤)使用的本安型防爆儀表
關于隔爆型防爆秤介紹
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結構里的一種,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并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 3836 2標準)。
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 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 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 結 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于1、2區場所。

電子衡器(電子秤)使用的隔爆型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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